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6年度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本年度主要工作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主動公開信息保密審查情況)、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依法受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五部分組成。
一、概述
今年以來,區公安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緊密結合通州公安工作實際,按照能公開的堅決向社會公開的原則和循序漸進、穩步實施的思路,依托當地政府信息公開網及區局門戶網站等平臺載體,扎實推進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今年以來,共主動公開各類信息664條,答復依申請公開事項52件。
二、本年度主要工作情況
1.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嚴密組織領導。區公安局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將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作為一把手工程強勢推進,成立了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并在局辦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統籌協調,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管、職能部門認真辦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創新工作載體。在依托新聞發布會、區政府信息公開網和區局門戶網站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微博、微信等新型熱門傳媒受眾廣、傳播快、影響大的優勢特點,進一步強化“微警務”公眾服務號建設,圍繞當前熱點問題,圖文并茂的推送相關法律法規、常用業務辦理須知、近期高發案件預警、安全防范貼心提示等主題內容,并重點開發“微公開”功能應用模塊,提供案件查詢、110查詢、治安播報、警務地圖等公開內容,著力打造一塊更具吸引力和渲染性的信息公開“微陣地”。
(三)強化主動公開。明確機關各職能部門和基層所隊為信息公開承辦單位,針對主動公開型政府信息,將各承辦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確定為第一責任人,同時挑選一名作風過硬、業務精通的民警,確定為信息公開聯絡員,負責對本單位可公開信息進行梳理,經審核后由信息發布員公開發布。今年以來,共發布各類信息664條。通過警務平臺網站受理群眾咨詢160件,回復網上信件65件。同時,依托省廳執法公示平臺對警情處理、案件辦理、涉案財物、法律文書等情況進行公示,全年共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204份。
2.主動公開信息保密審查情況
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核責任制,對各部門、單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一律進行保密審核,按照“先審核后公開”、“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由承辦單位信息公開聯絡員審查、分管領導及主要負責同志審批、信息發布員核對無誤后,再對外公開。同時,對保密審核過程進行明確的文字記載,主要包括被審核信息的標題及文號或者內容摘要;保密審核認為不應公開的依據;保密審核的結論或者處理意見;保密審核承辦人的簽名、日期;本部門、單位政府信息公開負責人的簽名、日期等內容。
三、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明確依申請公開受理申請、審核、處理、答復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針對依申請公開事項,由區局辦公室統一登記后流轉至具體承辦單位,答復內容經法制部門審核后,再由辦公室扎口答復,并按照“一事一檔”的要求,將全部申請事項材料建檔造冊,留存備查,有效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依法規范運行。同時,秉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理念,主動與申請人溝通,了解情況,在法律和政策許可范圍內,想方設法幫助其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受到群眾好評。今年以來共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52件,除6件仍在辦理之中,其余均已按時答復。
四、依法受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區公安局秉持“公平正義,執法為民”理念,切實加強和改進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著力化解行政爭議,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全年共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7件,6件維持具體行政行為,1件仍在辦理;發生不服信息公開申請答復的一審行政訴訟案9件,8件維持具體行政行為,1件未開庭。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沒有具體的內容釋義,承辦民警對具體事項是否需要公開把握不準,業務技能還需提高。
針對存在問題,區公安局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培訓活動,提升民警業務技能。一旦遇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均對照相關法律、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全面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所涉及的執法執勤活動,甄別申請公開的事項,做到依法答復,有理有據,決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對疑難、復雜問題,各相關部門及時研究會商,第一時間掌握情況,統一答復口徑。對事關全局穩定、涉及重要事項或敏感問題的依申請信息公開,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避免擅自答復。通過積極應對、嚴格把關,區公安局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群眾知情權和監督權得到有效保障,公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節節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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