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6444/2009-00070 | 分類: | |||
發布機構: | 通州區環境保護局 | 文號: | 號 | ||
成文日期: | 2009-11-19 | 發布日期: | 2009-11-19 | 有效性: | |
名稱: | 南通市通州區環境保護局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 |
第一條 為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質量和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局各室、科、站、大隊單位。
第三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應堅持客觀公正、科學合理、注重實效、促進工作的原則。
第四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實行分級負責制度。
第五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的標準是:組織機構健全,工作責任明確;公開內容符合規定,更新及時;公開形式實用有效,方便公眾;公開制度完善,執行到位;監督機制健全,責任追究落實;公開效果顯著,群眾評價滿意。
第六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的主要內容: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推進情況。包括組織領導、機構人員、制度建設、保障措施等。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包括公開目錄、公開指南編制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更新和發布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受理、答復情況;保密審查制度執行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編制及發布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情況。包括舉報、投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處理以及應對情況;實行責任追究的情況;對本級部門指導、監督、檢查情況。
第七條 政府信息公開實行量化考核,每年初依據年度工作重點確定評分標準和細則,實現動態管理。
第八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采取日常檢查與定期考核相結合、重點考核與全面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日常檢查采取隨機方式,定期考核一般每年組織一次或者與政務公開考核結合起來進行。考核于年底或次年初進行,考核結果于3月底前公布。
第九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局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組成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組。
(二)根據考核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考核方案并提前下發。
(三)被考核部門根據考核要求進行自查。
(四)考核組采取聽取情況匯報、查閱相關資料、實地檢查、綜合評議等方式,對被考核部門進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組綜合平時檢查與定期考核情況,提出初步考核意見,確定考核等次,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對象。
第十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納入科室績效評估體系,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作為科室績效評估的重要指標。
第十一條 對考核結果優秀的,予以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給予通報批評。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