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交通運輸電子技術監控設備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保護乘客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營造安全文明、規范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等相關規定,我局自2024年7月1日零時啟用南通興東機場、南通西站、興仁高速口、先鋒高速口、通州區金沙客運站等區域電子技術監控設備,對不按站點停靠、非法營運、不服從調度私自攬客等交通運輸違法事實進行收集、固定,并經審核合格后作為行政處罰的證據。現將上述電子技術監控設備設置地點(見附件)予以通告。
特此通告。
南通市通州區交通運輸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