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6823/2013-00007 | 分類: | |||
發布機構: | 教育局 | 文號: | 號 | ||
成文日期: | 2013-03-11 | 發布日期: | 2013-03-11 | 有效性: | |
名稱: | 通州區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 |
第一條 為保證政府信息公開的真實、準確、嚴密性,防止泄密和失密現象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機關在互聯網上建立網站、掛接網頁和發布信息,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在政府信息公開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第四條 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應遵循“誰公開、誰負責”和“先審查、后公開”的原則,擬主動公開的信息均應進行保密審查。
第五條 禁止網上發布信息的基本范圍:
?。ㄒ唬擞忻芗壍娜埽ā懊孛堋薄ⅰ皺C密”、“絕密”)文件;
?。ǘ┪唇浥鷾?,涉及國家安全、社會政治和經濟穩定等敏感信息;
?。ㄈ┪唇浥鷾?,標注有“內部文件(資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樣的信息。
(四)本局認定為不宜公開的內部公文、工作秘密等事項。
第六條 政府信息公開前,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保密審查:
(一)各科室在發文擬稿時標明是否屬于公開或涉密公文事項后,提出是否公開的初步意見,由經辦人將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統一報局辦公室;
?。ǘ┺k公室在3日內提出“主動公開”、“不予公開”、“需報審”等審查意見,并注明其依據和理由。
?。ㄈ┓止茴I導或主要領導審批。
需報上級批準的,經批準后予以公開。
第七條 各科室對擬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準確性、必要性負責。辦公室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分別進行審查。擬公開特別重大的、敏感的政府信息,需報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審批。
第八條 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本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第九條 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第十條 對政府信息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時,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其他方面的事項統一報局辦公室,由辦公室報至有權確定該事項密級的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第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對公開信息保密審查把關不嚴,導致嚴重后果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主管人員及其他有關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