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提案提出者: | 徐冬艷 | 建議/提案號: | 8 | |
標題: | 關于將農村高齡老人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助或減免 | |||
建議/提案內容: | 目前社會不孝順的子女也確實存在,類似于這種特殊家庭,75周歲及以上的老人,當地村干部或社區做個普查,如果情況屬實,建議給予基本醫療保險費用補助或減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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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 主辦: | 醫療保障局 | 協辦: | 財政局 |
答復日期: | 2021-07-02 | |||
答復內容: | 徐冬艷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將農村高齡老人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助或減免”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同時為發揮醫療救助托底保障作用,落實落細困難群眾救助政策,對部分困難群體個人部分實行政府補助政策,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 根據《關于明確2021年度全市居民醫療保險和照護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通醫保發〔2020〕77號),目前我區對下列人員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全額支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職工家庭成員、城鄉特困供養人員、重點優撫對象,以及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1-2級),臨時救助對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當地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的20世紀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兒童、農村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建國前無固定收入的老黨員、50年代退職人員等其他規定對象。 您提出“不孝順子女75周歲及以上老人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給予補助或減免”的建議,目前面上沒有相關的政策依據,且“不孝順子女”的認定在具體操作上有一定難度。對照政策,對因病致貧的經濟困難老人,已列入財政補助范圍。對未列入上述范圍的部分老人,應考慮其家庭收入情況,統籌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費用補助工作。對此,我們將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做好相關溝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