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6233/2025-01293 | 分類: |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宏觀經濟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通政辦發〔2025〕7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發布日期: | 2025-02-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州區優化完善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2025年版)的通知 |
索引號: | 014236233/2025-01293 | ||||
分類: |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宏觀經濟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文號: | 通政辦發〔2025〕7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
發布日期: | 2025-02-25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州區優化完善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2025年版)的通知 |
南通高新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通州區優化完善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2025年版)》已經人民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通州區優化完善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2025年版)
為全面落實省、市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的決策部署,大力實施產業強區戰略,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構建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新格局,進一步推動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訂如下政策意見:
第一部分 免申即享類
1. 支持企業加快“智改數轉網聯”建設。對新認定為國家級“智改數轉網聯”標桿項目的企業,包括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數字領航”企業、國家5G工廠試點項目、5G工廠名錄項目、國家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國家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優秀場景、“5G+工業互聯網”應用示范項目、“5G+工業互聯網”典型應用場景優秀案例等,在市級獎補的基礎上再獎勵5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數字化轉型成熟度貫標的1A-5A(或1星-5星)級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25萬元。
對新認定為省級“智改數轉網聯”標桿項目的企業,包括省智能制造示范車間、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含5G工廠、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省“智改數轉網聯”標桿企業、省工業互聯網平臺等,在市級獎補的基礎上再獎勵20萬元;首次獲評省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上云企業,分別獎勵2萬元、6萬元、15萬元;首次獲評省工業信息安全防護1星-5星級企業,分別獎勵2萬元、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首次獲評省級兩化融合貫標示范企業,獎勵5萬元。
對新認定為市級“智改數轉網聯”標桿項目的企業,包括市智能制造示范車間、市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市工業互聯網平臺等,獎勵5萬元。
“智改數轉網聯”標桿項目具體名稱如有變化,以每年國家、省、市最新認定為準。
2. 鼓勵企業創建綠色工廠。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綠色工廠、省級綠色工廠,在上級獎勵基礎上分別按50萬元、20萬元補足。
3. 支持企業創建技術中心。對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萬元獎勵,區級給予配套獎勵,國家級30萬,省級15萬。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通過復審考核或績效考評優秀的,給予5萬元獎勵。
4. 支持企業申報首臺(套)。對新認定為市首臺(套)重大裝備及關鍵部件的企業獎勵15萬元。對新認定為省首臺(套)重大裝備及關鍵部件的企業在市級獎勵基礎上,給予50%配套獎勵。
5. 鼓勵企業申報專精特新。對新獲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上級獎勵基礎上分別按50萬元、20萬元補足。
6. 鼓勵企業“兩業”融合發展。對新認定的省級工業設計中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兩業”融合發展試點、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領軍企業獎勵15萬元。對新認定的市級工業設計中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兩業”融合發展試點、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領軍企業獎勵10萬元。
7. 支持物流示范基地打造。對新認定的國家物流實驗基地、示范基地,獎勵3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物流示范基地或省級物流示范企業,獎勵25萬元;對新認定的省重點物流基地,獎勵2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重點物流企業,獎勵10萬元。
8. 支持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獎勵30萬、20萬(根據申報要求確定產業,若上級之后出臺相應政策獎勵,就高不就低、區級不重復獎勵)。
9. 鼓勵工業企業入規。年度新認定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獎勵3萬元,月度新認定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按照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入庫分別獎勵12萬元、10萬元、8萬元、6萬元。
10.鼓勵服務業企業入規。年度新認定為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的獎勵3萬元。月度新認定為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的,根據企業納統需達到的開票銷售收入標準進行獎勵,納統標準為開票銷售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的,分別獎勵10萬元、6萬元、4萬元,規上服務業非重點行業企業獎勵減半;根據企業納統時間為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的分別上浮30%、20%、10%。月度新增企業獎勵按照60%、40%的比例分兩年進行兌現,若當年年底開票銷售收入增幅低于同行業平均增幅,則取消剩余資金兌現。
11. 鼓勵創建旅游品牌。對新評為國家AAA級旅游景區的,獎勵20萬元。對新評為省自駕旅游基地(房車露營地)的,獎勵10萬元。
12. 推進質量強企建設。對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江蘇省省長質量獎提名獎、南通市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獎勵60萬元、30萬元、10萬元。首次通過“江蘇精品”認證的企業,獎勵10萬元,再獲“江蘇精品”認證的,獎勵5萬元。獲得省質量信用AAA級企業的,獎勵5萬元。
13. 鼓勵企業參與技術標準編制。對新批準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定第二起草單位并發布實施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5萬元、8萬元、5萬元。對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定的第三至第五起草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5萬元、3萬元。對新批準并發布實施的省級以上團體標準第一起草單位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主導起草省級地方標準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
對承擔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并驗收通過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6萬元。
對上年度獲得國際標準化技術組織注冊專家、全國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委員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
第二部分 申報賦分類
1. 鼓勵企業擴大有效投入。支持“1650”產業體系新開工重大項目智能化設備投資。對總投資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且固定資產(土地除外)投資占總投資比例不低于80%(設備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比例不低于50%)項目的企業,按照認定的設備投資額(不含稅)每100萬元得5分,單個項目最高1000分。補助資金由區級與南通高新區、鎮(街道)兩級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
對實際完成設備投資2億元以上、未獲得上級設備補助的項目,根據項目準入的產業評估進行分檔,單個項目最高1000分。
2. 鼓勵企業開展智能化改造。支持省“1650”產業體系、南通市“616”現代產業體系的工業企業改造提升。對新增設備投入200萬元(不含稅)及以上500萬元(不含稅)以下的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在項目竣工投產后,按設備投資額(以十萬元取整)的8%給予補助,即投資額達到200萬元得16分,投資額每增加10萬元,分值再加0.8分。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24個月。
3. 鼓勵企業開展綠色化改造。對總投入100萬元及以上,以節能節水改造為主(節能量達到200噸標準煤及以上或節水量達到2萬噸及以上)的綠色改造項目,按其投入(以十萬元取整)的10%給予補助,即投資額達到100萬元得10分,投資額每增加10萬元,分值再加1分,單個項目最高200分。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24個月。
4. 鼓勵企業銷售增長。對當年開票銷售增量5000萬元以上(含)的規模工業企業,每增加5000萬元得5分(無去年同期數除外),單個項目最高500分。若當年度已出臺階段性激勵政策,同時間段增量不重復計獎。
5. 鼓勵企業發展壯大。對年度開票銷售首次達到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以上(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得30分、50分、100分,單個項目最高100分。
6. 推進工業互聯網建設。對工業企業在數字化項目建設過程中,已實施完畢且投入使用的軟件總投資50萬元(不含稅)以上200萬元(不含稅)以下的互聯網化提升項目,按軟件投入(包含軟件購置費、二次開發費、一次性實施服務費,不含企業自主軟件開發費)確認后的投資金額(實際總投資支付比例不低于85%)的15%予以支持,即開票金額達到50萬元得7.5分,開票金額每增加10萬元,分值再加1.5分,單個項目最高30分。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12個月。
7. 鼓勵企業租賃廠房擴大生產。對企業新租賃廠房(含標準廠房),當年或次年工業開票銷售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每租賃1000平方米得2分,根據租賃面積按比例得分,單個項目最高50分(出租廠房必須具有土地證或房產證)。
8. 鼓勵服務業項目建設。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500萬元(不含稅)且非裝修類設備投入不低于實際投資額的30%的軟件和信息、科技研發、電子商務等生產性服務業項目,得50分;投資額每增加100萬元,分值再加10分。單個項目最高100分。
9. 鼓勵服務業企業設備改造。當年新增200萬元(不含稅)及以上800萬元及以下用于企業自身生產經營的非物流類生產性服務業智能化、數字化設備改造類項目,投資額達200萬元得20分,投資額每增加100萬元,分值再加10分。當年新增設備500萬元(不含稅)及以上2000萬元及以下用于企業自身生產經營的現代物流業智能化、數字化設備改造類項目,投資額達500萬元得10分;投資額每增加100萬元,得2分。單個項目最高50分。上述新增設備必須是用于企業自身生產經營的設備,其余設備不予補助。
10. 鼓勵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對當年開票銷售首次達到10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以上的服務業企業(不含房地產企業,下同),分別得10分、20分、50分、100分。獎勵資金按第一年30%、第二年30%、第三年40%分三年撥付,三年內年銷售額增速不得低于全區同行業平均增速,否則取消當年及后續補助金額。對當年開票銷售增量超3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分別得2分、10分、20分、50分。對當年開票銷售增量超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的商貿流通類服務業企業,分別得2分、10分、20分、50分。如企業當年銷售額增速低于全區同行業平均增速,獎勵標準減半。
對固定資產投資(第三方認定不含土地、配套房地產)不低于1億元、目標為國家AAAA級以上旅游景區的新開工項目,在項目竣工驗收后,得50分。
11. 鼓勵企業開拓市場。支持工業企業參加國內知名展會,對參加《市政府鼓勵重點展會目錄》及其他國家級重點展會的企業,按實際展位費每2000元得0.1分計算得分,單個項目最高1分。
對旅游企業參加省、市旅游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省級以上大型旅交會的,給予攤位費50%的補助,單個項目最高2分。
12. 做大旅游業客源市場。單個旅游團在10人以上、游覽通州2個以上收費景點、住宿(需區文廣旅局認定的住宿賓館)1晚以上,年人數達1000人以上的,每10人次得0.03分。單個項目最高50分。
第三部分 其他
1. 本政策意見作為國家、省、市政策的配套政策,分為免申即享和申報賦分兩大類。除本政策特別注明外,上級和本級政策不得重復享受,上級相關獎補資金低于本政策的部分由區財政補差。免申即享類直接兌付,申報賦分類根據產業扶持資金盤子按照得分換算獎補資金,原則上1分最高1萬元。涉及加快旅游業發展的部分條款由區文廣旅局單獨賦分核算。
2. 對參與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的工業企業實行差別化資金扶持政策,申報賦分類原則上按照A類企業110%、B類企業100%、C類企業80%的比例進行兌付,D類企業不得享受本政策資金扶持;T類企業對標B類企業兌付,未參評的工業企業對標C類企業兌付。服務業企業按100%比例兌付。
3. 同一企業、同一事項符合本政策意見兩條以上獎勵政策的,獎勵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其中一條,不重復獎勵。
4. 除本政策特別注明外,涉及南通高新區內獎勵項目的,由南通高新區與區財政各承擔50%。
5. 本意見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州區優化完善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通政辦發〔2021〕41號)、《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州區支持企業“智改數轉”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通政辦發〔2022〕34號)同時廢止。
本政策意見由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文廣旅局、財政局負責解釋。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州區優化完善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2025年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