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地點:南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康復路918號;
建設單位:福立旺精密機電(南通)有限公司;
環評機構:蘇州碧水清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福立旺精密機電(南通)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市通州區金新街道康富路918號,擬在現有廠區內建設“精密金屬件技術改造項目”,該項目依托現有廠房,將現有超聲波清洗改為手動清洗、四槽式超聲波清洗、全自動超聲波清洗和蒸汽卷料清洗,拋丸處理改為噴砂處理,同時增加CNC、清洗機、研磨機、噴砂機、車床等設備。項目建成后企業預計新增3C精密金屬零部件20000萬件、汽車精密金屬零部件30000萬件、電動工具精密金屬零部件111000萬件和其他行業精密零部件18000萬件的生產能力。項目總投資40000萬元人民幣,其中環保投資100萬元,環保投資占比0.25%。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如下: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CNC、攻牙機等設備+產生的機加工廢氣(非甲烷總烴)密閉收集進“除油箱+靜電油霧凈化”裝置(新增)處理后通過30米高排氣筒(FQ-10、FQ-11、FQ-12、FQ-13,新增)排放,噴砂廢氣(顆粒物)經密閉負壓收集進設備自帶“旋風分離+濕式除塵”裝置(新增)處理后通過25米高排氣筒(FQ-2,現有)排放,清洗廢氣(非甲烷總烴)密閉收集進“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新增)處理后通過25米高排氣筒(FQ-8、FQ-9,新增)排放;回火廢氣(非甲烷總烴)經密閉管道收集進設備自帶油霧凈化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其他未被收集的廢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本項目有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顆粒物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中的標準限值;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中的標準限值,廠界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2/4041-2021)表3中的濃度限值。
2、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實施雨污分流,雨、污排口依托廠區現有。清洗廢水、研磨廢水、研磨后沖洗廢水、濕式除塵廢水收集進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工藝為“混凝氣浮+混凝沉淀+調節PH+生化池+混凝沉淀+過濾罐+UF膜組+兩級RO(清水回用)+芬頓氧化(RO濃水)”,設計處理規模為320t/d)處理達接管標準后50%回用于除油清洗和鈍化生產工序,其余與純水制備廢水一同接管至南通溯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處理,尾水排入金樂二號橫河。廢水中石油類接管參照執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中的標準限值,其他因子執行南通溯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納管協議中約定的限值;回用水執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24)中表1工藝用水標準。
3、噪聲防治措施
項目運行期間,企業廠界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
4、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本項目產生的廢切削液(HW09)、含油金屬屑(HW09)、廢液壓油(HW08)、清洗廢渣(HW17)、廢防銹油(HW08)、磨泥(HW08)、廢包裝桶(HW49)、廢油桶(HW08)、含油抹布手套(HW49)、廢活性炭(HW49)、含油污泥(HW08)、廢潤滑油(HW08)、污水處理廢濾材(HW49)、廢過濾棉(HW49)、空壓機含油廢液(HW09)等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純水制備廢物由廠家回收;廢邊角料、普通廢包裝、廢氣處理污泥、廢砂、廢磷酸鐵鋰電池、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廢外售綜合利用。危險廢物貯存場所須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等文件的要求。
公示時間: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5個工作日)
公眾反饋意見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13-86028926
聯系地址:南通高新區行政審批局項目投資科(通州區政務服務中心三樓高新區服務大廳)
郵編:22630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