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通州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督促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力度,提升全區餐飲食品安全整體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通州區范圍內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的經營主體的“紅黑榜”評價、公布、撤銷等事宜。
二、實施方式
(一)時間安排
自2023年4月1日起,原則上每月安排一期,于每月20日前完成檢查評定。
(二)人員安排
“紅黑榜”評定委員會設在食品安全監管科,牽頭評定相關全面工作,具體負責評定工作的組織協調、評定結果初審、篩選等有關工作。各分局由分管食品條線負責人牽頭組織好各轄區“紅黑榜”評定工作。
(三)點位選擇
全區大中型餐飲以及網絡餐飲經營主體。
(四)評定標準
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操作指南》規章等為依據,制定通州區餐飲經營主體紅黑榜現場評定標準。
(五)評定規則
根據現場評分情況進入紅黑榜,各分局分別評出擬進入紅黑榜名單。
(六)結果公示
1.鎮街層面發布:每期至少評出1家“紅榜”及2家“黑榜”單位,公示信息包括:(1)生產經營者的名稱、地址及上榜理由;(2)餐飲經營單位的門面照1張,從事網絡餐飲服務的需另附外賣平臺商家頁截圖1張;(3)能夠客觀反映食品安全狀況的現場照片2-3張;(4)“黑榜”單位需提供問題相應處置措施。“紅黑榜”評比只反映當期現場檢查情況。報送方式:經微信公眾號制作排版后報食品安全監管科審核,提交局領導審批,按審批意見修改到位后由各分局交鎮街食安辦在公眾號發布。
2.區級層面發布:食品安全監管科查閱鎮街發布的紅黑榜,篩選出紅榜及黑榜單位各3家,由區食安辦在區級媒體上統一向社會公示當期全區餐飲經營單位的紅黑榜。
(七)跟蹤處置
“紅黑榜”實行動態管理。如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列入“紅榜”的單位不再符合規定條件要求,將其從“紅榜”中刪除,并通過原公示渠道及時向社會公示;對列入“黑榜”餐飲經營單位上榜理由中涉及問題,要采取及時有效措施予以處置,如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的,經現場驗收合格后,將其從“黑榜”中刪除,并將整改情況通過原公示渠道及時向社會公示,如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整改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進行查處。
(八)管理措施
屬地分局對被列入“黑榜”的餐飲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責令限期改正,增加日常監督檢查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頻次,實施重點監管。被列入“黑榜”的餐飲經營單位中有開展網絡餐飲業務,由食品安全監管科向涉及的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管理者通報實施聯合懲戒,并提出相應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建議。
三、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認真落實。組織紅黑榜評定是壓實餐飲單位主體責任,形成比學趕超良好氛圍的有效途徑。全局要高度重視,持續提升餐飲行業食品安全水平,推動我區餐飲經營單位反對浪費、落實“公筷公勺”制、拒絕經營野生動物及禁捕漁獲、文明就餐好習慣養成行動不斷深入。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相關科室、分局要各司其職、相互協作、形成合力,認真落實餐飲紅黑榜現場評定、問題處置、信息報告等工作,共同推動此項工作順利有效開展。
(三)嚴格實施,注重公平。嚴格按照紅黑榜評定內容與標準,認真檢查、公正評定,注重必要的工作留痕,對發現的問題要圖文并茂地做好記錄,以便于后續督促整改。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結合工作實際,廣泛開展宣傳,通過紅黑榜評定,倒逼餐飲單位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濃厚社會監督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