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的活動時間活動時間自2024年7月25日(含當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止。補貼申請時間至2025年1月10日24時,需更改補正申請資料的,也應于2025年1月10日24時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補貼申請或未補正相關申請信息的,視為放棄申請。
可以通過兩個途徑提交申請:
(1)通過微信掃描二維碼鏈接,登錄“江蘇省2024年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申請”提交。
(2)通過搜索“蘇服辦”APP中“汽車置換更新”應用提交申請。申請人根據系統提示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確認無誤后可提交申請。
申請補貼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申請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證件照片。
(二)申請人本人擁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機號碼。
(三)申請人本人持有的一類銀行儲蓄卡卡號及開戶行信息。
(四)購車企業所在縣(市、區)及企業名稱。
(五)《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及該車《機動車登記證書》相關頁面照片。
(六)購買新車時獲取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及新車《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行駛證相關頁面照片。
轉讓車輛指在個人名下的非營運乘用車所有權發生轉移(非變更登記),取得有效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完成轉讓登記手續。發票開具和轉讓登記手續需在江蘇省內完成。所轉讓舊車必須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不限舊車牌照,舊車購買方可以是個人或企業。7月25日至9月7日間江蘇牌照舊車交易至外省完成轉讓登記,并在江蘇省內購買新車的,可申請置換更新補貼。
新購車輛需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于或等于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且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新車發票需在江蘇省內開具,不限制新車注冊登記地。所轉讓車輛與新購車輛的車主、補貼申請人及銀行賬戶戶名均為同一個人。
新車價格為含稅價(見發票“價稅合計”欄),5萬元(含)至15萬元的,燃油車每輛補貼6000元,新能源車每輛補貼9000元;15萬元(含)至25萬元的,燃油車每輛補貼10000元,新能源車每輛補貼13000元;25萬元(含)以上的,燃油車每輛補貼15000元,新能源車每輛補貼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