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9〕85號)和《市政府關于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通政發〔2020〕30號),加快推進我區特困供養機構規范化發展,讓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更好地保障供養人員服務需求,區民政局結合我區實際,牽頭起草了《關于特困人員供養機構規范化建設管理的意見》。
二、起草過程
在起草過程中,區民政局組織鎮(街道)分管領導、民政負責人、部分敬老院院長代表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深入研究討論意見內容,征求相關部門單位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內容
一、規范主體責任。規范了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是供養機構的建設和管理主體,要履行建設和管理的主體責任,并接受上級民政部門的業務指導。
二、規范發展方向。要求各鎮(街道)加快推進供養機構體制改革,使政府從直接服務轉變到購買服務和監管服務上來,有效激發供養機構活力,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三、規范建設標準。要求供養機構建設應當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內容。在政策、資金、項目等方面給予扶助,供養機構應進一步細化“三有三能六達標”的內容,對每間居室面積,床位配置提了明確要求。
四、規范人員職責。明確供養機構的工作人員組成,護理人員與入住對象配比及相關人員職能職責。
五、規范醫護要求。推進供養機構內設醫療機構,要求與衛生醫療機構簽訂定向醫療服務協議,到2025年,護理型床位占機構床位比例達70%以上。明確了護理人員完成日常護理、特殊護理、心理和健康教育的要求。
六、規范內部管理制度。明確了供養服務機構實行院長負責制,應當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實行院務公開。鎮(街道)應當定期對院長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考核。
七、規范安全管理要求。明確了供養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事故處置應急預案,成立應急處置小組,配備專(兼)職的消防安全員。
八、規范經費保障要求。明確供養機構工作人員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實行工作成績與經濟利益掛鉤,形成獎優罰劣的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