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提案提出者: | 吳劍、施海燕、 李飛飛 | 建議/提案號: | 23 | |
標題: | 關于加強業主委員會成員培訓,提升履職能力的建議 | |||
建議/提案內容: | 業主大會制度是《物業管理條例》確定、《物權法》確認的一項基本制度,對促進業主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具有重大意義,業主委員會,是指由業主選舉產生,是業主行使共同管理權的一種組織形式。物業管理關系千家萬戶,關系國計民生,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門。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群眾對于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標準也越來越高,當然矛盾也是不可避免。當下就是,物業管理各方主體能夠各司其職,嚴履義務,遵守底線,依法監管,才能更好地建設四位一體新型物業管理模式。 三、嚴格備案和履職要求 |
|||
承辦單位: | 主辦: | 住建局 | 協辦: | 組織部、民政局 |
答復日期: | 2022-06-22 | |||
答復內容: | 吳劍、施海燕、李飛飛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業主委員會成員培訓,提升履職能力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隨著我區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住宅小區數量不斷增加,加強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建設,有效發揮其監督、溝通協調作用,日益成為優化基層治理環境,助推社區治理品質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目前,我區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覆蓋率較低,只有30%左右,且相當一部分業主委員會由于各種原因不能有效履行職責。根據《民法典》、《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會治理的意見》、《住建部關于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快發展物業服務業,推動物業服務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區委、區政府堅持一手抓聯系服務群眾,一手抓教育引導群眾,通過推行以鎮(街道)黨(工)委-村(社區)黨總支-二級黨支部-黨小組-黨員中心戶(群眾示范戶)為主要內容的“五位一體”黨建惠民聯動工作體系,積極整合服務引導資源,改進服務引導手段,創新服務引導載體,豐富服務引導內涵,有效增強了基層黨組織對各種社會力量的統籌、整合、引領和帶動能力,持續不斷引導街道、社區黨組織因地制宜、務實高效推動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及建設工作。 下一步,我們將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推動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建設。 積極協調鎮(區、園、街道)加快推進各自轄區內,條件成熟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工作。力爭所有符合成立條件的住宅小區業主業委員會的成立覆蓋率達100%。 二是強化業主委員會成員的業務培訓。通過培訓規范業主委員會的自身建設,完善業主委員會管理制度建設,提高業主委員會的履職能力,不斷提高業主委員會對物業服務的監管水平。同時,我們將針對不同的培訓對象制訂不同的培訓方案,通過培訓讓業主委員會成員能真正學到物業管理工作知識、工作技能及新的管理理念,讓業主委員會真正代表業主正確維護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