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王*者臺球廳(曹**)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決定
本機關執法人員對南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王*者臺球廳(曹**)進行執法檢查及調查發現,當事人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娛樂場所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及參照《南通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本機關給予當事人責令關閉;沒收違法所得1100元的行政處罰。
當事人于2025年4月8日履行了(蘇通通)文綜罰字〔2025〕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規定的內容。
當事人未提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