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區金沙鎮**文具店(沈*)散發其他非法出版物的行政處罰決定
本局執法人員對通州區金沙鎮**文具店(沈*)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文具店(沈*)散發其他非法出版物。
通州區金沙鎮**文具店(沈*)散發其他非法出版物的行為,已經構成違反《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二十條第(二)項的情形,依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第三十二條第三款、《出版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本局依據法定職權對通州區金沙鎮**文具店(沈*)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沒收非法出版物《課時提優計劃作業本》(物理九年級下)3本、《備課筆記》(二年級語文下)5本。
當事人于2025年5月23日履行了(蘇通通)文綜罰字〔2025〕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規定的內容。
當事人未提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