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妥善保存各類旅游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保存期不夠兩年的行政處罰決定
本局執法人員對南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現場檢查及調查發現,南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妥善保管2024年2月26日“楊*生態園”一日游旅游合同中的行程單。
南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根據《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五條之規定,本局依據法定職權對南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處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當事人于2024年4月11日履行了(蘇通通)文綜罰字〔2024〕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規定的內容。
當事人未提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