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出生醫學證明》
發布時間: 2024-10-12 14:26:08 信息來源: 區衛健委
一、 新生兒出生后如何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新生兒出生后,家長應盡快確定新生兒姓名,家長攜《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新生兒父母的身份證原件,或護照、港澳居民、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至通州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辦理。
二、 申領《出生醫學證明》需注意哪些事項?
1、必須確定嬰兒的姓名,《出生醫學證明》一經出具,各項信息不得更改。
2、領證應由新生兒母親辦理,若領證人不是新生兒母親,需提供新生兒母親簽字的委托書以及領證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3、《出生醫學證明》是法律證件,必須妥善保管,避免損壞和丟失。